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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所得保障方案
   

資料來源:【臺中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97.09.17】

 
  ※補助對象

20歲以上未滿65歲之中華民國國民,為全戶主要收入者,全職工作,全年薪資在新臺幣30萬元以下。

 
  ※申請資格

由財政部、內政部、勞保局篩檢符合資格者,主動提供縣府合格人申請人名冊,透過鄉鎮市公所村里幹事通知符合資格申請人。若符合非自願失業者、或服務於5人以下公司行號,97年1月至6月未參加勞工保險,且屬全民健康保險對象第一類者等條件者,於10月1日起至10月30日止檢具申請書、離職證明書、身分證正背面影本、金融帳戶影本、95年度申請人及其配偶或扶養未滿65歲之一親等親屬綜合所得等相關資料,可向縣府自行提出申請。

 
  ※補助標準

一、申請人為單身且無受扶養親屬者,個人年薪資所得為22萬元以下,補助金額為3,500元;個人年薪資所得在22萬元以上至25萬元,補助金額是3,000元。 二、申請人有配偶或有受扶養親屬者,平均年薪資所得為14萬元以下,補助金額6,000元;平均年薪資所得為14萬元至18萬元,補助金額5,000元;平均年薪資所得為18萬元至22萬元,補助金額4,000元;平均年薪資所得為22萬元至26萬元,補助金額3,500元;平均年薪資所得為26萬元至30萬元,補助金額為3,000元。

 
  ※書表索取 鄉鎮公所、縣府、臺中縣婦女福利服務中心等六大福利中心,亦提供諮詢服務。  
  ※洽辦單位 臺中縣政府(04-25263100轉2726、2728)。  
      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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