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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徵信辦法 1捐款芳名錄 1如何捐款
 

 

民間捐款及物品捐贈使用徵信辦法

壹、 依據捐助章程第十六條本中心經費由基金生息,政府補助,家長收費及各界捐助撥充。

貮、目的:
  本中心為配合政府推展特殊教育及身心障礙福利,為業務推行需要,接受各界善心捐贈,
  特制定本辦法以昭公信。

参、辦法:
  一、捐款、捐物,據實開立收據,並送交收據給捐贈人。
  二、每年五月底前經董事會審議後,依規定申報主管機關備查。
  三、依據各捐款人指定用途使用捐助款,一般捐款使用於業務推行,指定捐款則專戶、
    專款使用。
  四、依據捐贈物品效益、適性需求使用。
    (一)、食物類-分送本中心學童食用。
    (二)、事務器材類-依本中心各組別效益需求,使用保管。
    (三)、其他
  五、每逢雙月,刊登於聲暉雙月刊上公開徵信。

肆、本辦法經董事會通過後施行,若有未盡事宜得修訂之。

 
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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