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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政府為提供本市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補助,依身心障礙者醫療及輔助器具費用補助辦法第六條規定,訂定補助標準表,您可以向市府社會局詢問當地之補助標準及辦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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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設籍本市。但申請人工電子耳,需設籍滿六個月。
(2) 領有本市身心障礙手冊,且符合各類輔助器具補助標準。
(3) 請補助項目係未獲政府核發之其他醫療補助或社會保險給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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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申請輔具費用補助的性質、類別,可以參考『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補助標準表』,
或洽詢臺中市政府社會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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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補助金額分為低收入戶及非低收入戶、輔具類別、補助對象而不同,參考
『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補助標準表』,或洽詢台中市政府社會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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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補助條件者,得向戶籍所在地鄉(鎮、市)公所社會課或民政課申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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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。
(2)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正反面影本。
(3)購買輔助器具之統一發票或收據(限三個月內有效)。
(4)身心障礙者郵局儲金簿封面影本。但因特殊情形無郵局帳戶或無法支領者,
得檢附委託代領切結書及親屬證明,由親屬郵局帳戶代領。
(5)低收入戶證明(非低收入戶者,免附)。
(6)身心障礙者及代理申請人印章。但應填寫領款收據及切結書。
(7)依補助標準表補助對象規定,應檢附身心障礙鑑定醫院所開具之診斷證明書
及相關治療師評估報告表(限三個月內有效)。如補助對象未註明者,免檢附
;申請居家無障礙設施設備之單隻補助者,免檢附(如門、扶手、水龍頭等)。
(8) 申請特製三輪機車或改裝者,應加附發照主管機關註明限駕加裝輔助後輪
機車之駕駛執照,及註明特製車字樣之行車執照正反面影本。申請居家無障礙
設施設備者,應檢附房屋所有權狀影本或建物登記謄本、改善計劃書、施工前
後照片等資料。如房屋非身心障礙者及其配偶或同住一等直系血親所有者,應
檢附房屋所有權人之改善設施設備同意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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挑選輔具供應商多方面考慮各項的因素,除了價錢上的考量外,保固期的長短、售後服務
、維修問題、零件更換等,都是很重要的考量因素。如果廠商願意在維修期提供暫代產品
的服務,不至於讓維修輔具的時,陷入沒有輔具可用的困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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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輔具補助請前往經行政院衛生署核可,身心障礙鑑定醫療機構開具,
在臺中市的有:衛生署立豐原醫院(25271180)、光田綜合醫院(26625111)、
童綜合醫院(26626161)、國軍台中總醫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(22792191)
、仁愛綜合醫院(22255450)、光田綜合醫院大甲分院(26888989)
、李綜合醫院大甲分院(26862288)、清海醫院(25721692)、
陽光精神科醫院(26202949)、清濱醫院(26283995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