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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手譯申請
  手語翻譯服務內容
 
公務機關相關業務事項之手語翻譯
 
警政或法務偵查、交通事故處理、獄所等等或其他夜間緊急、
醫療事務之手語翻譯。
 
其他必要性之手語翻譯(限未涉及私人商業利益及團體對外公開不收費之活動)
 
本項服務目前暫不接受長期申請
     
  手語翻譯服務申請時間
 
申請單位(者)需於活動前七天(不含例假日)提出;遇特殊或緊急申請案件,視得情形派員。
 
受理申請時間:週一至週五 08:00~17:00
 
手語服務地點:大台中地點
     
  申請文件需要
 
本手語翻譯服務之申請表乙份
 
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乙份
 
與申請服務相關之會議、活動流程、交通資訊
 
本中心要求之其他相關表格
     
  手語翻譯服務申請須知
 
若遇緊急事故致需取消或變更服務時間,請至遲於原申請時間前一天(不含例假日)通知中心。
 
請詳細評估所需服務時間,若因現場突發狀況需延長服務時間者,請先洽中心承辦人員,切勿逕行要求手語翻譯人員留駐,以免影響中心作業流程。
 
接受服務完成後,請核對手語翻譯員填寫的服務時數表,無誤後於其手語翻譯服務記錄表簽名。
 
考量人力資源有限,若申請單位未依前述規定時限辦理申請、取消、變更達三次以上者,中心就其日後之申請案,將酌予限制。
 
若在申請方面有任何疑問請洽中心,申請表格請於中心或逕在中心網站下載列印。
 
詢洽專線:04-2531-3420、0955-992010

 

42752 台中縣潭子鄉中山路一段一八五巷一號 ◇ 電話:(04)2531-3420  ◇傳真:(04)2534-30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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